2011年1月19日,时近年关,陈某等七名农民工来到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该七名农民工从2010年7月至10月,在包工头徐梅良承包的盈川小区工程打工。在打工前,双方对于工资报酬均做了约定。然而,直至打工结束,仍有合计两万余元的工资未支付。农民工们虽经多次催讨,包工头徐某不仅搪塞拖延支付工资,甚至以逃跑方式躲避债务。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高度关注,受理了陈某等人的申请,并指派浙江三善律师事务所承办该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法律援助案件。
浙江三善律师事务所主任毛建荣律师立即安排律师负责承办此案。
由于包工头徐梅良外逃,三善律师几经波折将案件诉至衢江区人民法院廿里人民法庭。由于农民工都没带钱,三善律师为他们垫付了案件受理费,并一同前往徐某家送达开庭传票和证据副本,同时还做了徐某家人的工作。2011年3月2日,农民工陈某提供线索,与包工头徐某有关的案件下午在柯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三善律师立即联系法官一同前往柯城法院。在柯城法院的审判庭,法官与三善律师对包工头耐心细致地宣传法律政策,使其认识到拖欠工资的违法性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终于同意按时到廿里法庭开庭,尽快将所欠工资支付给农民工。2011年3月9日,廿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农民工诉被告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徐某到庭应诉。在法官的主持下,农民工及承办人与徐某对欠薪数额逐一进行核对确认,除一名农民工因故撤诉外,其余四名农民工均与徐某达成调解协议。
浙江三善律师事务所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弱势群体的行为,折射出政府的关爱,传递了正义与责任,不仅帮农民工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为共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庭审后,激动万分的农民工握着三善律师的手说:“感谢三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们讨回了工资!”
浙江三善律师事务所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