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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庭审 务必有理有节

发布日期:2018-05-02 浏览次数: 917

  律师参与庭审 务必有理有节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着眼于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重点对庭审阶段的律师权利保障和执业行为规范进行了规定,使律师参与庭审活动更加有章可循。据悉,《通知》是专门针对庭审环节律师权利保障和行为规范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的这份《通知》可以说是非常务实的。《通知》当中直言不讳地指出了近些年法官对律师诉讼权利的伤害现象,还非常准确地指出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各类乱象。法官与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双方虽然职责的具体内容不同,但是殊途同归,根本目标就是要让法律正义实现,进而捍卫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因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职责内容存在差异,如果没有严格清晰的制度规范,本来中立裁判的法官就可能与律师直接对立起来,导致庄严的法庭成为彼此争吵不休的所在,尊重与支持荡然无存。为了维护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就必须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同时也不能回避律师群体的问题,律师参与庭审活动必须要规范。

  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就是要让律师参与庭审有理有节。律师有理有节地参与庭审活动首先要被法官真正尊重,《通知》就指出法官不得侮辱、嘲讽律师,法官要平等对待诉讼各方,合理分配各方发问、质证、陈述和辩论、辩护的时间,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对于律师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法官不随意打断或者制止。法官尊重律师就是要让律师能够理直气壮地说出观点,就是为律师营造冷静理性的法庭气氛。

  律师参与庭审有理有节不仅需要法官的尊重,更需要律师对法官职责和司法权威的尊重。《通知》规定,律师认为法官侵犯其诉讼权利的,应当在庭审结束后,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不得以维权为由干扰庭审的正常进行,不得通过网络以自己名义或通过其他人、媒体发表声明、公开信、敦促书等炒作案件。律师不当庭指责法官的不当之处,既是对法庭的尊重,更是个人职业修养高的体现,律师认为法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就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依法维权,凡是脱离事实证据的舆论绑架都不足取。

  律师与法官对于任何一方的违法违规行为,都应该理性处理,既不能演变成职业群体的矛盾冲突,更不能发展成个人之间的恩怨。法官与律师间的矛盾冲突不能被刻意掩饰或故意淡化,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以“和稀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必须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严肃处理。法院不仅要积极为律师有理有节参与庭审创造条件,还要深入强化法官的庭审作风建设,对作风不正的法官必须严肃追责。社会各界都应该鼓励有理有节的律师,要让专业水平高、职业操守好的律师脱颖而出,要坚决反对依靠恶意炒作来提升个人身价的律师。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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