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7日下午,浙江三善律师事务所开展了第一期业务学习分享会,由副主任赖一群律师主讲,分享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十个问题”,律所全体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参与了本次学习会议。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有利于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制度,其在推进我国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等多方面均发挥积极作用。
本次业务学习,主讲人赖一群律师通过对比新旧条例的规定,进行总结、梳理、分类、归纳出十大变化,并围绕这十大变化进行逐一讲述。从概念定义到机构职责、公开力度再到程序与时限、政府信息不存在的认定等每一个方面都通过结合经典案例作了详细而深入的讲解。
讲课中赖律师还通过案例与大家讨论了行政机关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证明责任分配的问题。
讲课结束后,参会律师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示通过此次的业务学习加深了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受益良多。
浙江三善律师事务所将定期组织开展律师业务学习,为律师们搭建一个学习和面对面交流的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升法律执业水平,让本所的全体律师都能以最好的专业水准服务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