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法官承办该案后,查询发现吴某2018年9月去泰国后至今未归,随即对他采取“限制入境措施”。也就是说,吴某如果想回国,必须先联系法官了结此案。他还了解到,吴某在老家台州有一套与妻子共有的住房,带有一个车位,价值完全能覆盖拖欠潘先生的款项。不过,吴某的妻儿住在里面,如果通过司法拍卖一半产权的方式强制执行,其妻儿可能会面临居住难题。
几经努力,黄法官联系上了吴某的妻子章女士。她说,自己是在吴某丢下家人逃出国后,才知道丈夫染上赌博恶习,还欠下不少债务。听说家中房产可能要被拍卖,章女士很着急,立即找到吴某父母一同赶到杭州。
对吴某需归还潘先生的约30万元本金及利息,章女士和吴某父母均表示不愿帮他还钱。章女士还说,她已经在台州提起离婚诉讼,想要保住自己和儿子的这套唯一住房,且以后不再受到丈夫所欠债务的影响。
由于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无需经过被执行人的同意就可司法拍卖那套房产中吴某的产权。“如果选择司法拍卖属于吴某的一半产权,极易因无人竞买而流拍,也可能出现被他人拍走的情形。也就是说,会面临你与陌生人共有该房产的情况,后续可能会产生新的纠纷。”听了黄法官的建议,章女士同意整体拍卖。
但是,法拍房一般要求居住人先完成腾退,再开始评估拍卖,其中光评估就需要个把月,加上吴某“失联”,后面还需公告送达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等,所以等到正式拍卖还要不少时间。“这是我和孩子的唯一住房,如果搬出去很久,我们生活压力太大。”对于章女士的烦恼,黄法官建议她交纳一定的腾房保证金,同时承诺在房子拍卖的7天前完成腾退,这样就能减少影响。
章女士按约定准时完成了腾退,并把房子收拾干净。2020年12月15日,这套房产以155万元的起拍价开拍。为了保住母子俩这套唯一住房,章女士也报名参与竞拍,最终以202万元的价格拍下,并很快交纳了拍卖款,完成产权登记变更手续。
法院在扣除评估费等拍卖费用后,立即将申请人潘先生的近30万元欠款发还。在还掉该房产未还清的房贷后,吴某部分房产的拍卖款还剩下约39万元。由于吴某“失联”,这笔钱暂由法院代为保管。
最近,黄法官又收到某法院发来的参与分配函,因章女士起诉离婚的案件已判决,需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这部分相应的款项,黄法官也划扣了过去。
吴某也许没想到,因欠债“跑路”的他,即使有朝一日想通回国,等待他的也只有妻子与他离婚、房子被拍卖还债的“人财两空”境地。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