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晚,三善所开展了本年度第二期业务学习研讨会。本期主讲律师郑朱军分享的主题是《保证担保制度的变化》。
保证是商事活动中常见的担保形式。保证的主要规定是在《民法典》合同编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的第十三章保证合同,该章有22条法律条文;再加上物权编第四分编担保物权中第392条涉及到的保证内容,合计《民法典》共有23条法律条文涉及到保证。对比之前的《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民法典》对保证的规定发生了一些变化。
学习活动中,主讲人郑朱军律师通过对比新旧条例的规定,总结归纳出了保证规定的十三处变化,并就这十三处变化进行了详细地阐述。
讲课结束后,与会律师纷纷对本次讲课的内容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后,本所副主任杨毅律师对本次业务学习研讨会进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