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男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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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一男子注册、租用70多个快手账号,冒充明星在直播间发布虚假QQ号吸引粉丝,后将人气号转卖给诈骗人员,非法获利6.9万余元。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谷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被告人谷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至6月,被告人谷某注册、租用快手账号70多个,在快手某明星直播间的评论区,以某明星的身份,利用软件自动循环发布虚假QQ号,每天少则几百条,多则几千条,误导观看直播的粉丝添加好友。通过这种方式,三天时间,谷某就养成了3000人以上的“明星粉丝QQ人气号”,再发布配有明星图片的空间说说,吸引粉丝浏览。等到浏览量达到3000多时,按每个浏览量0.6元的价格,将50多个QQ号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6.9万余元。被告人谷某出售的其中一个账号,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网络诈骗活动,骗取两名未成年被害人7359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谷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被告人谷某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和认罪悔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