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未动门伤人 驾驶员担全责
发布日期: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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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停稳在停车位上,司机却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这是为何?近日,武义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车主吴女士因开车门时未注意周围行车情况,与后方电动车骑行者陈某撞个正着,陈某下巴撞到车门角后倒地,由于陈某车速较快,下巴处被撞裂,裂口长达8厘米。
据吴女士回忆,当天她将车停在停车位后,开门准备下车,谁知门一打开,后面的电动车就撞了上来。受伤后,陈某到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伤口缝合,伤口愈合后留下了明显的疤痕,他又到永康光大医疗美容医院接受了疤痕修复手术。术后,陈某因与吴女士及其车子保险机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保”)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将吴女士及中华联保诉至法院。
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庭外和解,最终双方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由中华联保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33530.46元;由吴女士赔偿陈某各项损失4547元,并补偿5000元,合计9547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