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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额彩礼陋习 培育社会文明风尚

发布日期:2023-12-14 浏览次数: 914

一般情况下,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也要看到,给付彩礼的目的除了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外,更重要的是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因此,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应当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在“闪离”的情况下,如果对相关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完全不予支持,尤其是举全家之力给付的高额彩礼,会使双方利益明显失衡,甚至导致给付高额彩礼的一方因此返贫,对未来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践行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就体现在具体案件的妥善审理中。比如,我们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一,双方共同生活仅一年多时间,给付方不存在明显过错,相对于其家庭收入来讲,彩礼数额过高,给付彩礼已造成较重的家庭负担,因此,返还部分彩礼对彩礼给付方是公平的。同时,也要考虑终止妊娠对女方身体健康亦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等事实,注重保护女性合法权益。在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司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重点调整的是高额彩礼导致的利益失衡现象。实事求是地讲,中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即使在同一地区,不同家庭之间经济情况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别,因此,难以对高额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需要在个案中参考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收入等事实具体认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虽然将彩礼返还区分为未办理结婚登记和已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同情况进行规定,但关注点仍在于是否共同生活。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已经共同生活的双方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审理彩礼返还纠纷时,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该共同生活的事实不仅承载着给付彩礼一方的重要目的,也会对女性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在孕育子女等情况下。如果仅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要求接收彩礼一方全部返还,有违公平原则,也不利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因此,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共同生活的情况,应当考量各种因素确定是否返还。比如,本次发布的案例二就是这种情况。双方当事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三年有余,且已生育一子,该案判决女方不需要返还彩礼,符合当地风俗习惯,特别体现了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

    问:近年来,妇联组织积极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请问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来参与推进移风易俗,以文明家风助力培育文明乡风?

    答:全国妇联党组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始终将推进移风易俗作为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能、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导带动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特别是“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总抓手,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引导广大家庭抵制高额彩礼,践行移风易俗。

    一是以典型示范引领文明新风。全国妇联自201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指导各地深入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动员妇女和家庭成员在晒家规、议家训、亮家风的过程中发现身边的最美家庭典型,目前层层寻找选树出各级各类最美家庭近1500万户,其中就包括一批婚事新办简办、“不要彩礼要幸福”的家庭典型。各地妇联也将移风易俗纳入推荐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绿色家庭、美丽庭院等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群众推荐评议活动,评选“好媳妇”“好婆婆”“移风易俗示范户”,培育群众身边可学可信的优秀典型,让广大家庭在践行移风易俗中学有榜样、行有标杆。

    二是以宣传倡导弘扬文明新风。抓住时间节点聚焦宣传,在春节万家团圆之际,全国妇联与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向广大家庭发出倡议,倡导弘扬美德传家风、移风易俗树新风;在全国两会之际,提交《关于治理高价彩礼 培育时代新风貌》《大力倡扬新型婚育文化 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环境》的提议案,多家媒体宣传报道。讲好家风故事常态宣传,与中宣部在央视连续举办“闪亮的名字——最美家庭发布仪式”,生动讲述移风易俗优良家风故事。吸引近千万家庭实时收看。全国上下联动开展梦想启航——好家庭好家风巡讲、家和万事兴巡展、中华好家风展演展播,累计举办活动40多万场,受益人次超6亿。各地妇联依托巾帼宣讲队、网格员等,通过文化墙、宣传栏、流动车等方式进村入户,多渠道宣传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和典型事例,营造家家参与、人人践行移风易俗的良好氛围。

    三是以暖心服务培育文明新风。聚焦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将抵制高额彩礼、倡扬移风易俗等内容融入婚恋交友和婚姻家庭服务。全国妇联积极打造中国婚恋网,探索搭建妇联系统上下联动、部门单位协同互动的婚恋交友公益平台,抓住七夕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交友联谊活动,用年轻人喜爱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各地妇联充分发挥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等作用,打造公益红娘队伍,定期举办“鹊桥交流会”,组织集体婚礼,为降低彩礼标准的新人提供司仪、证婚、婚宴等服务,让家庭切身感受到移风易俗带来的实惠好处,引导家庭成员争做文明新风的参与者践行者。

    围绕落实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配合民政部门婚俗改革工作,2022年,全国妇联在全国确定了64个移风易俗工作试点,探索立足妇联职能优势、推进移风易俗的有效模式。各试点地区在推动完善村规民约等制度、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提供婚姻家庭暖心支持服务、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些特色经验和有效做法。下一步,我们将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优秀案例,以点带面推动妇联移风易俗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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